本人有好幾次去新龍居委辦事或蓋章,辦公人員都不在,看守著說是要早上才有上班,再問具體上班時間是什么時候,對方答:“每天上午9點至11點,下午不辦公”,難道居委上班人員,每天工作就只有2小時嗎?請問這樣辦事有利于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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