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斗四”,是客家人常說的一句俗語,而這句俗語不單是嘴上的功夫,更多的是有著實際行動的一句俗語。打斗四是客家人常說的一個發(fā)音,在其它地區(qū),也有打斗聚、打斗敘、打斗食、打偷戲,打平伙等相似發(fā)音。
打斗四一般是即時決定的,一拍即合。三五個好友相邀一起,搞點東西吃,這就是客家人的打斗四。
打斗四也叫平伙宴是普遍流存于客家地區(qū)民間的一種頗具特色的飲食習俗在臺灣地區(qū)它叫做“打斗敘”。這是民間自愿湊份子聚餐的一種形式。朋友相聚農閑時節(jié),該種的種了該收的收了囊中又有點閑錢,便邀集起來聚餐一飽口福,而且還可借此喝酒聊天暢敘友情。它不但吃前分攤了開支,吃前還人人動手分攤了宰殺、除毛、挑水、燒火的全部勞作,可謂徹頭徹尾的自助餐。
打斗四的特點之一
吃的菜肴品種比較單一,數量以參加者想吃、能吃、飽吃、吃痛快為限,不求復雜多樣。一般選擇富有營養(yǎng)的時令牲畜或家禽。客家有諺語云:春羊、夏狗、秋鴨、冬雞,意思是各個季節(jié)中此類牲禽比較肥美可口。但如偶遇平時少見的野味、山珍、水產品上市,如野豬、山羊、竹雞、斑鳩、鷓鴣、鱉、竹鼠等,刺激了人們的食欲,而一個人吃又覺得太奢侈,便也會邀請幾個要好的朋友來打斗四共同分享美味。
打斗四的特點之二
平均,所切的肉塊大小相似,吃的時候每人若干塊,絕對公平合理。如果你想讓老婆孩子也嘗嘗鮮,那么可以另外拿一個碗,只能在你份額內留下幾塊帶回家去,卻不得多吃多占(除非確有剩余)。其次是出的費用也是平均的,一般在吃飽喝足之后立即結賬,凡菜肴、油鹽、佐料、柴火、酒錢統(tǒng)統(tǒng)算在一起,共同按份額分攤付錢。哪怕你不會喝酒,酒錢也必須照付不誤,這是規(guī)矩。
打斗四的特點之三
氣氛融洽,小型參加打斗四者必定是平時意氣相投、推心置腹的好朋友。人數三五不論,看菜色多少而定,一般不會超過一個八仙桌的人數。吃時氣氛十分融洽,席間談笑風生,興之所至往往劃拳佐酒,直至盡歡而散。參加打斗四者一般是當家男人,男人們講求大魚大肉,目的是補充營養(yǎng)。紫金女人比較賢惠,一般都會支持自己的男人在外打斗四,決不會埋怨他背著家人大吃大喝。因為她們知道:第一,男人肩上承擔著家庭的生活重擔,需要借此滋補一下身體;第二,男人也需要自己的圈子,以此獲得放松的空間。有的女人還會掏出自己的私房錢,鼓勵丈夫去打斗四,尤其希望男人多打狗肉平伙,多吃點乳狗肉,因為它壯陽補腎,能讓男人更彪悍。
由來已久
也有全村人舉行大型打斗四。一到“雙搶”(農歷六七月份的搶收早稻,搶種晚稻、紅薯、大豆)結束后,年輕漢子們挨家挨戶瞄著眼看豬欄,看家的豬肥了,就悄悄地趕到村口祠堂,殺了之后才告訴東家:“你家的豬打斗四了,晚上一起去吃吧?!?/p>
東家聽了,也就笑笑罵一聲:“契囝(客家話繼子用于調侃),我說怎么不見豬叫了呢?!必i殺了就在祠堂前坪里的大灶臺上架起大鍋,爛爛地燉熟撒上一些鹽巴、辣椒,再搞幾大桶酒,一村人都去吃,吃一嘴油,那場面是很熱鬧的。當然不是白吃,每一回平伙宴,哪怕是吃過一口肉,喝過一口湯, 都要按市價給錢。錢是平攤的,每個人頭一份。若是沒錢,也要拿出若干斤稻谷,不讓東家吃虧。這風俗很古老,是老輩人傳下來的。一說村里舉行打斗四,娃娃們午飯不吃,早早地就跑到村口祠堂里等著,一直等到太陽落山,祠堂前的大灶里的火熊熊燒起來。
打斗四習俗由來已久,遠至上古,它來源于古代的“享其胙”。南北朝時期,梁朝學者宗懔(約 501-565)所寫的《荊楚歲時記》說:“社日, 四鄰并結宗會社,宰牲牢,為屋于樹下,先祭神, 然后享其胙。按鄭氏云,百家共一姓,今百家所立社宗,則共立社之為也。”
客家打斗四有些類似于西方的AA制自助餐,即各付各的。一伙親朋好友出去聚餐,逍遙一通后,賬單來了,于是不計胖瘦,不分性別,平均分攤,人人掏腰包。
打斗聚席間不分長幼尊卑,同時舉箸,一起舉杯,其樂融融,體現了客家人彼此之間的公平、友善、和睦、純樸、和諧的關系??图胰瞬坏看搜a充營養(yǎng)、調劑生活,這也是一種特殊的社交方式,借此聯絡感情,加強團結,所以它能流傳久遠,至今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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