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關于肉松洗出棉花的視頻廣為傳播,致使人心惶惶,但經相關部門調查取證證實為謠言,造謠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謠言止于智者,為何在豐順還有人拍攝視頻、圖片聲稱肉松是棉花做的?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7月21日,豐順縣公安局豐良派出所接到群眾李某報警稱:有人在網上利用視頻及圖片的方式,散布其所經營的蛋糕店銷售的面包中的肉松是“棉花”做的謠言,對其店內生意造成損失。
接到報警后,為防止謠言持續(xù)發(fā)酵,對該店鋪造成更大的損失,造成社會不良影響,豐良派出所聯(lián)合網警迅速對該案件展開調查。經查,違法嫌疑人饒某平于7月21日8時許到豐順縣豐良鎮(zhèn)某蛋糕店購買了“袋袋餐包”后返回龍崗鎮(zhèn)家中,將小孩吃剩的部分肉松拍攝制作多段視頻,并在視頻中稱該店的面包里面的肉松真的是棉花。
為廣泛傳播,當晚22時許,饒某平將相關視頻發(fā)布至一名為“家族群”的微信群中,并將部分視頻圖片發(fā)給其朋友吳某忠。吳某忠在微信接到饒某平的發(fā)的短視頻后,編輯文字“各位親們,好友!我朋友在今天早上,在豐良鎮(zhèn)買了面包,但面包里面加料子的,望廣大朋友們,多注意點”,并將相關視頻及圖片發(fā)至群成員232人的微信群中,隨后被網民紛紛轉發(fā),造成惡劣影響。
檢測結果
為此,豐良派出所迅速委托梅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檢驗所對該蛋糕店內同批次生產的肉松面包進行檢驗。經鑒定,該批次生產的“肉松”蛋白質成分為12g/100g,如此可判定該面包里的肉松不是棉花。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饒某平、吳某忠兩名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人員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網絡社會也是法治社會,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線。為吸引網民眼球,肆意在網絡上移花接木,斷章取義,歪曲事實,編造、捏造虛假信息的造謠者,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懲處,絕不手軟。(豐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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