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有關媒體報道稱,興寧市興南大道的榮華大廈(開發(fā)商是梅州榮華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有購房者簽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交了預售款10萬元)與正式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存在較大差異,正式合同上的房號變了,面積也“縮水”了,購房者認為對方有欺詐嫌疑,于是提出退款或補面積差價,結果遭到拒絕。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其實大家細細看看購房合同,可能會發(fā)現(xiàn),大部分樓盤的購房合同上都是按套賣房的,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面積是以房屋產(chǎn)權登記部門實際測繪為準。所以一般購房者購買商品房時,還是要注意這個問題!
都說城市套路深了,這下相信了吧??!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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