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問:興寧電動自行車要不要辦理入戶手續(xù)?
(電動自行車 網絡圖片)
興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陳勝濤:按照國家制定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設計標準,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腳踏騎行能力;具有電驅動或電助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設計最高時速不大于每小時25公里,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公里每小時,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裝備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不大于55公斤,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V;電動機額定連續(xù)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如果您的電動車符合以上標準,而且具備電動自行車CCC認證文件,待我市近期電動車管理相關規(guī)定出臺后就可以到公安交警車管部門辦理入戶手續(xù)。
總之,時速不超過25公里每小時的電動自行車,都不需要上牌,但是還是要提醒廣大車主,為了自身的安全,記得戴上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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