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興寧市教育局 興寧市財政局
關于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
保教費標準的通知
興發(fā)改〔2019〕115號
市各公辦幼兒園:
根據《興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的批復》(興市府函〔2019〕55號)精神,現將我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適當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具體標準調整如下:
(一)省一級幼兒園由300元/月/生調整為350元/月/生;
(二)梅州市一級城區(qū)幼兒園由260元/月/生調整為310元/月/生;
(三)梅州市一級農村幼兒園由180元/月/生調整為230元/月/生;
(四)興寧市(縣)一級城區(qū)幼兒園由220元/月/生調整為270元/月/生;
(五)興寧市(縣)一級農村幼兒園由170元/月/生調整為220元/月/生;
(六)未評級城區(qū)幼兒園由180元/月/生調整為210元/月/生;
(七)未評級農村幼兒園由150元/月/生調整為180元/月/生。
二、以上調整標準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執(zhí)行。請做好我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調整的宣傳、解釋和收費公示工作。
興寧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興寧市教育局
興寧市財政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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