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福建三明市公安局1月3日通報,近日,78歲的廣東梅州市人曾某在電視上看到過他人通過“碰瓷”索要車主錢財,便心生歹念,想也通過這種方式去“賺錢”。于是,曾某從梅州坐車到達三明寧化縣,想著人生地不熟,離家也遠更好訛人,下車后,曾某就在街上隨便走,尋找合適機會“碰瓷”,先后成功“碰瓷”三次,索要被“碰瓷”車主300元。目前,曾某已被警方抓獲,警方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近日,幾段“寧化街頭老人碰瓷”的視頻在寧化市民微信群、朋友圈大量轉(zhuǎn)發(fā),并引起了廣泛關(guān)注和議論。
網(wǎng)傳視頻中,的老人在寧化縣城關(guān)南大街翠源大廈紅綠燈處,以自身手臂故意碰觸經(jīng)過其身邊的小車后視鏡,并以身體受傷為由,向小車司機索要醫(yī)藥費。
該事件發(fā)生后,社會影響非常惡劣,為盡快將違法行為人繩之以法,寧化縣公安局立即開展偵查工作,通過循線追蹤,迅速掌握了該碰瓷老人曾某的行動軌跡。
經(jīng)過縝密調(diào)查并鎖定證據(jù), 查實該違法行為人曾某為廣東梅州市梅縣區(qū)梅西鎮(zhèn)人,78歲,于12月22日下午在寧化“碰瓷”后,已返回其居住地。寧化縣公安局立即組織民警動身前往梅州,在當(dāng)?shù)鼐脚浜舷略诿肺麈?zhèn) 成功抓獲曾某,并將其帶回。
經(jīng)詢問調(diào)查,曾某對其通過“碰瓷”手段實施勒索錢財?shù)倪`法行為供認不諱,承認在寧化共“碰瓷”三次,獲得非法所得300元。
面對警方調(diào)查,曾某坦言,其之前在電視上看過人家通過“碰瓷”索要車主錢財,便心生歹念,想也通過這種方式去“賺錢”。冬至那天,曾某到梅州市汽車站,聽人家說寧化縣挺不錯的,想著自己沒去過,離家也遠,更好訛人,便買了車票來到寧化。下車后,曾某人生地不熟的,就在街上隨便走,尋找合適機會“碰瓷”,先后成功“碰瓷”三次,索要被“碰瓷”車主300元。
目前,警方對曾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在駕駛機動車時,應(yīng)遵守交通法規(guī)。在遇到類似情況時,應(yīng)及時報警并保存相關(guān)證據(jù),切忌私了,杜絕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機。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