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錯了!請大家原諒,我以后一定會遵紀守法……”違法當事人馮某通過檢察機關向近日在四川西昌森林火災中犧牲的救火人員表示深深的歉意,對自己之前的錯誤言論作出真誠懺悔。這是梅州市檢察院在辦理馮某損害英烈名譽案時出現的一幕。
3月31日晚上,馮某在互聯網上看到討論西昌森林火災的話題,網友對19名救火人員的犧牲表示非常痛惜。但是馮某不僅沒有對英勇的犧牲人員表示哀痛和敬意,反而在微博上發(fā)表了損害犧牲人員名譽的不當言論。馮某的行為當即在網絡上激起了網友的憤慨,大家紛紛指責,并對其進行舉報。公安機關接報后,隨即展開調查,4月2日晚上將居住在平遠縣的馮某抓獲歸案,并根據其違法情節(jié)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
4月3日下午,梅州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獲悉該案件線索,經請示院領導同意,立即開展初查。一方面聯系平遠縣檢察院、縣公安局,核實案情、協調辦案事宜,另一方面進行案件分析研判,并就立案領域、適用程序、工作措施等內容口頭向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請示。梅州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迅速啟動快速辦案程序,派員連夜冒雨前往平遠縣調查取證,僅4個小時就完成初查,決定將馮某案作為英烈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立案審查。辦案中,檢察官圍繞英烈名譽被損害的事實,全面調取了馮某在互聯網上發(fā)表不當言論的截圖、問話筆錄等相關證據材料。在詢問馮某、制作詢問筆錄時,辦案人員還對馮某進行了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經過檢察機關的批評教育,馮某對自己的錯誤行為進行了深刻反省,當即表示懺悔,自愿寫下道歉信,并愿意通過媒體向犧牲的救火人員和社會公眾真誠道歉,積極主動消除不良影響。
綜合全案事實、情節(jié)及危害結果,考慮到馮某已認識自身言行違法,主動愿意向公眾道歉,已達到督促違法當事人有效消除不法侵害后果的訴訟效果,梅州市檢察院依法結束訴前程序,對該案終結審查。本案是梅州市第一宗英烈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檢察機關依法履職,保護英烈名譽和榮譽,旨在弘揚社會正氣,倡導全社會一如既往銘記英雄、學習英雄、尊敬英雄、捍衛(wèi)英雄。(第八檢察部)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