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一市民劉女士輕信所謂的“朋友”幫其貸款,反被騙5萬元。近日,該“朋友”吳某在強大的法律震懾下,主動到興寧市公安局東街派出所投案自首。
據事主劉女士介紹,2019年3月,因需要資金周轉,劉女士輕信其“朋友”吳某幫忙貸款。當時吳某介紹了一款貸款平臺并幫吳女士成功貸出6.5萬元,稱其中5000元需作為押金扣除。2019年8月,劉女士想提前還款,再次找到吳某幫忙操作,吳某稱只要一次性還5萬元即可。劉女士信以為真,全權交由吳某幫其貸款平臺操作,吳某則悄悄將劉女士的5萬元打到了自己賬戶。當劉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并未成功還款質問吳某時,吳某卻以貸款不滿半年無法一次性還清為由,幾次佯裝幫吳女士還了一小部分后,便逃之夭夭了。2019年11月,劉女士感覺到不對勁,意識到自己被騙便到派出所報警。
民警接警后,多次到吳某家中走訪,對其家屬講解法律法規(guī),陳述利害關系,希望吳某克服僥幸心理,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2020年10月28日,吳某主動興寧市公安局東街派出所投案。
經審訊,吳某如實交代了其幫劉女士操作“還款”時,在劉女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錢打入自己賬戶占為已有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輕信所謂的“朋友”, 克服“貪利”思想,不要輕信麻痹,謹防上當;如需貸款,請到銀行等正規(guī)貸款機構申請;銀行等正規(guī)機構,不會要求貸款人繳納任何費用,切勿輕易相信網絡貸款,以免造成經濟損失。
(興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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