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在自己承包的魚塘邊燃放煙花時不慎引發(fā)山火,被五華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2月16日23時左右,五華縣公安局油田派出所接到化裕村村干部報警稱,化裕村雷公塘有人燃放煙花引起山火。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調查取證,并將違法人員郭某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jīng)查,當天是年初五,來自河北省承德市的郭某老家有接財神的習俗。當晚21時30分許,郭某帶著煙花來到雷公塘山上其承包的魚塘邊進行燃放。在燃放的過程中,郭某點燃的煙花火星掉落到魚塘邊的雜草上并引燃,從而引發(fā)山火。所幸,火勢不大,很快就被其撲滅。
經(jīng)詢問,郭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版?zhèn)村干部每天都會到村里宣傳,不可以帶火種進山,不可以在山林邊燃放煙花爆竹?!惫硨ψ约旱男袨楦械绞趾蠡凇?/p>
(五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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