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對象:我的飯卡。
通緝令內(nèi)容:親愛的飯卡,昨晚你攜巨款逃跑,今天午飯時被我發(fā)現(xiàn),限令你明日中午之前給我回來,不然我就重新認領一張飯卡,從此不再寵愛你,不再隨身攜帶你……
寫在飯卡離棄我之后:
如果飯卡還在
三餐將被安排得極為豐富
如果飯卡愿意
我愿同你廝守數(shù)年
如果飯卡樂意
我會瀟灑地帶著你向食堂眾人炫耀著我對你的忠誠
只要你樂意
我愿買走每一塊排骨
我將帶走每一條帶魚
親愛的飯卡
在這饑餓的時間里
我思念著你……
PS:飯卡上寫著我的名字和電話號碼,會有雷鋒送來嗎?距飯卡丟失已過12小時了……
十二月離“3.5”學雷鋒日子還遠著呢,不過想想自己也送還過兩張飯卡,所以還是企盼著能重新見到我的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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