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鄧強主持召開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會議決定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于4月11日在興城召開。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何偉忠、廖紅彬、溫建文、劉瑞靈、石秀芳及委員共34人出席會議。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劉東峰,市法院院長周展明,市檢察院檢察長彭宙,市監(jiān)委副主任陳遠輝,以及市府辦、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梅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興寧分局等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刁坊、坭陂鎮(zhèn)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不是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各委、辦現(xiàn)職副主任以上干部列席會議。
會議作出了《關于召開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的決定》《關于列席和邀請列席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人員的決定》。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定于4月11日在興城召開,大會將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興寧市2023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24年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興寧市2024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審查和批準興寧市2023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2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興寧市2024年本級預算,審議和票決興寧市2024年度十件民生實事項目。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我市2023年環(huán)境狀況和環(huán)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會議認為,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工作,全市生態(tài)環(huán)境總體質(zhì)量持續(xù)改善,空氣環(huán)境質(zhì)量保持優(yōu)良,水環(huán)境質(zhì)量總體良好,會議對此給予充分肯定,并為進一步推動我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工作提質(zhì)增效提出意見建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興寧市2023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和2024年計劃草案的報告》《關于興寧市2023年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2024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同意將計劃、預算報告草案提交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表決。
會議審議通過了《市人大財經(jīng)委關于興寧市2023年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24年財政預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審意見》《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興寧市2023年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24年財政預算草案報告的審查結果報告(草案)》《興寧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會議聽取了興寧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撰寫情況說明,審議了《興寧市2024年度十件民生實事候選項目》《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成員和秘書長建議名單》《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議案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建議名單》。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關于表彰優(yōu)秀興寧市十六屆人大代表的決定》、興寧市人民陪審員任命、人事任免和代表辭職等事項。
興寧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
興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2024年3月21日興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興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興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24年4月11日在興城召開。建議會議主要議程有:
一、聽取和審議興寧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準興寧市2023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24年計劃草案報告,批準興寧市2024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
三、審查和批準興寧市2023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24年預算草案報告,批準興寧市2024年本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興寧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興寧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興寧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和票決興寧市2024年度十件民生實事項目;
八、其他。
如遇特殊情況,大會召開時間需調(diào)整,市人大常委會授權主任會議決定后向社會公布。
興寧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列席和邀請列席
興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人員的決定
(2024年3月21日興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一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是市十六屆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員,列席和邀請列席興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1、中共興寧市委常委;
2、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
3、市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4、在興工作居住的廣東省十四屆人大代表、梅州市八屆人大代表;
5、市人民武裝部政委;
6、市人民政府有關直屬機構和部分省、梅屬駐興單位主要負責人;
7、鎮(zhèn)人民政府鎮(zhèn)長;
8、出席市政協(xié)十五屆四次會議的全體委員。
興寧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和代表
辭職名單
(2024年3月21日興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陳運濤的興寧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吳志遠的興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羅珊珊的興寧市人大常委會興田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
陳永洪為興寧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鄒小玉為興寧市人民法院龍?zhí)锶嗣穹ㄍジ蓖ラL;
何 裕為興寧市人民法院坭陂人民法庭副庭長;
羅甫仁為興寧市人民法院葉塘人民法庭副庭長;
黃宇萍、羅嘉雄為興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決定接受:
何建元因已退休辭去興寧市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
(興寧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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