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交通參與者:
“高高興興出門去,平平安安返家來”,日常生活中,一時疏忽或一個不經意的舉動,很可能會引發(fā)一次交通意外。數據表明,發(fā)生在我們身邊的眾多交通事故都與當事人漠視交通安全、不遵守交通法規(guī)等陋習有關。而這其中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不系安全帶等不良習慣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屢見不鮮。
為此,梅州公安交警向大家發(fā)出以下倡議:
一、將安全帶視為生命帶“時時系好”。駕車時系好安全帶,并提醒同車同乘人員系好安全帶。系好安全帶只需要花費三秒鐘的時間,而不系安全帶卻可能會失去整個人生。
二、戴牢“安全盔”。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行時,駕駛員和乘坐人都必須增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正確佩戴大小合適、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
三、將載人規(guī)定“常謹記”。未滿18周歲不得駕駛摩托車;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得違反規(guī)定超員行駛。
四、親友“多提示”。每一位駕駛人都要以身作則,勸告身邊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和乘坐人員在出行過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駕乘汽車時前后都要系好安全帶,并帶動身邊的親朋好友共同參與到行動中來,讓安全伴隨每一個人。
五、單位“管好人”。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要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快遞、外賣、客運企業(yè)等重點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將“安全帶、安全頭盔守護生命”納入單位安全管理范疇,督促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上下班人員佩戴好安全頭盔;駕乘車輛人員要系好安全帶,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guī),摒棄各類交通陋習。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務必遵守交通規(guī)則,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梅州交警將持續(xù)加大執(zhí)法管理力度,嚴查不佩戴安全頭盔、不使用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請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共同創(chuàng)建“文明交通人人有責,安全交通人人有為”的良好道路交通環(huán)境。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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