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華僑中學今年評職稱,要求老師用真實的課程表和任課表,這樣很好,體現了公平公正的原則。但是我要提醒陳校長的是,按照文件的要求,評高級的老師,在
任現職期間內,科任老師周課時10節(jié)以上,班主任6節(jié)以上,請注意,“任現職期間內”,也就是說,你提供5年的課程表,5年都要求周課時10節(jié)以上,或6
節(jié)以上(班主任),根據這個要求,有一部分老師的周課時是達不到要求的,所以請陳校長,在蓋章通過的時侯,一定要看清楚來,周課時不符合要求的,一定不要
給他蓋印通過,因為那是違反文件要求的,當然,我也會向教育局反映這件事情。所以,請陳校長,在審批蓋印時,嚴格把關,我手上有2010到2015年的華
僑中學真實的課程表和任課表,所以請陳校長慎重處理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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