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好!
感謝您能在百忙之中,抽點時間看一下,為我們老百姓討回公道。位于梅州市梅江區(qū)城北中村四隊的村民,在中村村內主要干道路段處私自利用自家的農田
上亂搭亂建,不但給自己建了大面積的房屋,同時又大面積的建設了養(yǎng)豬場,其污染怎一個臭字了得,給周邊的農作物造成了嚴重污染,水土環(huán)境污染更為嚴重。據
我了解、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是耕地,根據國家規(guī)定、變更土地用途除了要村委會集體討論同意外,還要報國土局批準。貌似這種違法行
為無領導過問、所以此人才如此肆無憚忌的開建,毫無考慮大家的感受。我要說的是有關部門能徹查此事,更希望政府部門能為我們老百姓舍生處境地去想一下。還
我們一個正常的農作物耕作環(huán)境、還給我們老百姓一個清晰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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